【通知】会同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4 11:39:00
会同书院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启动会同书院2022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珠海校区在籍在读在全日制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励志自强,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在爱国奉献、科技创新、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等方面具有突出事迹。
4.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有义务配合学校开展后续相关资助育人活动。
二、奖项设置
珠海校区共评选10名“自强之星”,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书院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将推荐5人至学校参评。其余申请学生可以自荐参评。
四、材料要求
1. 书院推荐
院荐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6日(周三)12:00
(1) 纸质版:有意向申请院荐的同学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会同书院支持保障中心刘璇老师处(燕华苑七栋A区二层A207)。若非工作时间,请提交至会同书院一层尽头刘璇老师信箱处。
(2) 电子版:请将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个学生一份),与《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打包发送至htsyjxj@126.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均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院荐”。
如最终未获得院荐资格,学生可通过以下自荐方式自行提交至学校。
2. 学生自荐
自荐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18日(周五)
(1) 纸质版:有意向申请自荐的同学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生社区办事大厅(海华苑9栋一层)。
2.电子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主要事迹、成绩单、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份PDF(每个学生一份),与《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并发送至xszzzh@bnu.edu.cn,邮件主题与附件命名为“自强之星+姓名+自荐”。
五、评选程序
1.初评:学校组织初评,共评选10名书院荐候选人及10名自荐候选人参加复评。
2.复评:学校组织召开评选会,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由评审团进行评定,最终产生“自强之星”10名,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提名奖”。
联系人:刘璇,0756-3683525。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
北京师范大学会同书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