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会同书院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1 12:33:00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7.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书院审核盖章确认,方可破格提交申请(意向申请破格学生,可先正常提交各项申报材料,书院将于10月8日统一进行材料审核确认)。
二、奖励金额
8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以2024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额为准,2024年学校分配给书院共22个国家奖学金名额。
四、评选流程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的有关要求,书院按照学生个人申请、书院初审、现场答辩、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书院公示等环节进行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书院提出申请,递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申请支撑材料。审批表需严格按照后文第六模块注意事项进行填写,申报者需对个人填报所有信息负责,填写内容不真实准确、填写表格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审核通过。各项支撑材料需分类进行整理装订(审批表单独放),支撑材料的封面及目录页必须完整,可参考国家奖学金申报者支撑材料整理模板(附件4)。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书院初审环节
书院将按评选文件及评选要求,严格审核申报者相关所有材料,同时根据学校评审工作要求,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经书院初步材料审核符合申报资格学生的申请审批表及支撑材料将于10月8日(周二)在书院内进行1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申报者资格和提交的材料无异议后进入现场答辩评审。
(三)现场答辩评审
书院组建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开展国家奖学金现场答辩,届时也将组织书院学生到评审现场观摩学习,具体答辩事宜将另行通知。
现场答辩计分规则为参评学生学业成绩占比85%,现场评委打分占比15%(包含日常表现、突出表现、现场表现),国家奖学金评分计算公式如下,经全体评委评议和表决,推荐入围书院国家奖学金的初评人员名单。
最终得分=
(四)书院审议及公示
书院评审小组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报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名单将在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学校复审及公示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评审原则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和材料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教育部审核及公告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后,学校予以公告,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提交材料要求(以下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
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
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2)。
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需报送,所有材料务必于10月4日(周五)中午12时前按要求进行提交,纸质版材料(支撑材料需分类整理,所有材料用文件袋封装保护)提交至书院一层走道尽头学生奖助材料提交信箱(多个信箱可选择投递),电子版材料统一压缩后发送至htsyxszz@126.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电子Word版本申请审批表需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格式命名(命名时删除“+”)。
2.表格所有内容除“签名”处,均需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特别是“主要获奖情况”处请勿增行或减行;“申请理由”的日期留空不填。
3.“班主任推荐理由”班主任推荐意见需打印,不得手写,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且同班级学生避免雷同,班主任签字暂留空不填,个人签字须本人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电子签章代替。
4.“学习情况”中总人数,以综合考评结果公示人数为准,各专业总人数务必一致。
5.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6.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奖单位。
7.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写重点即可,不需要过于详细。
8.表格需保持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9.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超过10%但达到前30%的),获奖或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3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之间,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
10.获奖学生的申请表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请务必认真填写。
如有疑问,可向班级初评小组负责人反馈,由负责人汇总后在专项微信群进行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会同书院
2024年10月1日